安徽公立医疗机构将集中采购药品、耗材、设备

2014年05月28日 14:35   来源:安徽商报   张永 欧恺
  昨天,记者从安徽省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将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和设备纳入集中招标采购范围,彻底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减轻患者看病负担。实行集中采购,改变过去医疗机构分散采购的做法,采购行为全部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全程监管,打破了生产经营企业与医疗机构之间的价格“同盟”,有效切断了生产流通企业与医疗机构的利益链条,挤出药品、耗材、设备价格“虚高”的水分。
  千余种药物将集中采购
  省卫生计生委主任于德志在发布会上介绍,今年3月,我省出台适用于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各类医保制度的安徽省基本用药目录,共包含1118种药物。扩大了集中采购的范围,实现了全覆盖,将药品采购机构从基层医疗机构、县级公立医院扩大到城市公立医院,实现公立医疗机构全覆盖。而且明确规定乡村和社区卫生机构、中心卫生院、县级医院、省市级医院采购的省基本用药比例必须为100%、90%、80%、70%以上。
  目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已经开始,7月中旬执行中标结果。
  医用耗材将“挂网交易”
  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将于今年7月启动实施,预计9月后分期分批挂网交易。该政策不是集中招标,而是搭建一个集中交易平台,让医用耗材供应商和医院在平台上阳光操作,集中交易。实行挂网交易、阳光采购,严格执行合同。纳入首批集中交易的包括血管介入类、非血管介入类、骨科植入、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眼科材料等产品。
  探索医用设备集中采购
  医用设备集中采购是首次进行探索,目前已着手编制采购品目与计划,10月份将完成今年集中采购任务。
  医用设备实行分级分类集中采购,除甲类设备仍按规定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采购外,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及200万元以上的由省组织集中采购,50万元~200万元的设备由市组织集中采购,50万元以下的设备由市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采购方案。
  通过实行阳光采购,特别是在招标设备技术参数方面,科学设定参数,防止唯一中标或指向中标,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降低设备价格。

(责任编辑:徐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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