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老父亲那里受赠的一套房子,在转卖时竟然被告知是自行车库。记者了解到,由于当时负责拆迁的开发公司一直没有给说法,当事人张先生在近期可能会提起诉讼。
5月16日的稿件见报后,张先生的大哥致电称,弟弟说他从父亲手里拿了房子,这是不对的,“我的安置房是按自己的户口分到的,不是父亲给的。”对此,记者昨天询问了白下城镇建设公司当年负责这一拆迁事项的吴先生。吴先生称,张先生的大哥说得没错。当时,张先生的大哥一家虽然和张老先生住在一个房子里,但分成了两个户口,张老先生和老伴两人是一本户口,张先生的大哥一家是另外一本户口。根据《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南京市政府第8号令),对他们按照户口进行了分别安置。张先生的大哥一家分到了一个小套,张老先生老两口本来只能分到一个单间,但为了照顾他,后来也给了一个小套,也就是房产局认定为车库的这套,最终被他给了小儿子张先生。
吴先生认为,当年已明确告知张老先生这是车库,可能办不到证,他说自己去办证。房产局先是办了证,现在又要收回,这不能归咎于他们拆迁单位。对此,张先生方面表示,如果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他们可能就要选择走法律途径,起诉拆迁单位了。(罗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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