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环境质量持续良好已建立22个生态保护区

2014年06月05日 10:46   来源:中国西藏网   刘玉璟

  记者从今天上午自治区环保厅举行的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3年,我区主要江河、湖泊水质状况良好,主要城镇大气环境整体优良,受全球气候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局部地区出现草地退化和沙化现象,已建立了22个各类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自治区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庄红翔介绍,2013年,我区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建设美丽西藏的总要求,强化生态保护、狠抓节能减排、严格执法监管、加大能力建设,环境保护优化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全区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状态。

  全区主要江河、湖泊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相应水域的环境质量标准。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雅鲁藏布江、怒江、澜沧江等主要江河干流水质达到Ⅱ类水域标准,发源于珠穆朗玛峰的绒布河水质达到Ⅰ类水域标准,拉萨市4个饮用水水源地及其他6个地区行署所在地城镇的15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良好,均达到Ⅱ类或Ⅲ类水域标准。

  全区主要城镇大气环境质量整体保持优良,拉萨市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45天,占94.52%。6个地区行署所在地城镇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日喀则市100%、泽当镇97%、八一镇100%、昌都镇79.2%、那曲镇96.4%、狮泉河镇100%。

  全区现有森林1471.5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11.98%。全区湿地652.9万公顷,约占全区国土面积的5.3%,名列全国首位,并拥有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高原湿地。全区共有天然草地面积8511万公顷,其中可利用天然草地面积6910万公顷,受全球气候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局部地区出现草地退化和沙化现象。

  截至2013年底,全区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47个,保护区总面积41.22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4.35%。建立各类生态功能保护区22个。

  庄红翔介绍,2013年,我区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关于建设美丽西藏的意见》,继续实施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落实资金7.765亿元,启动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建设成效综合评估。积极争取各类生态补偿资金37.16亿元,其中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7.64亿元,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20.39亿元,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9.07亿元,重要湿地生态补偿资金600万元等,逐步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全区生态创建工作稳步推进。拉萨、林芝、山南、日喀则等地市开展了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28个乡镇被命名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334个行政村被命名为自治区级生态村。

(责任编辑:杨淼)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