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4日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的消息显示,深圳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已经获批,成为我国首个以城市为基本单元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我国继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高新区和上海张江这三个示范区之后的第四个自主创新示范区,也是我国首个以城市为基本单元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据介绍,深圳申报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历时四年,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面积397平方公里,涵盖了深圳市10个行政区和新区的产业用地,相当于近35个深圳高新区,超过原深圳经济特区面积,可以说是再造了一个“科技特区”。
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信息显示,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将享受国务院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先行先试的各项政策及其配套措施。目前,中关村科技园区创新支持政策,包括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试点、税收优惠试点、股权激励试点、科研经费分配管理改革试点、建设全国场外交易市场试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试点等六个方面。
此外,国务院还特别支持深圳结合自身特点,在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建设新型科研机构、深港经济科技合作新机制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