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海洋局回应14元买无人海岛系误读

2014年06月10日 16:28   来源:北京青年报    任民 田雪

  近日,“14元买个海岛当岛主”的消息在网上被广泛传播,众网民热议不断。今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获悉,“14元购买无人海岛”实为误读。

  据广西海洋局海域和海岛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这一说法源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与渔业局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评估办法》。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海岛使用权出让是有一定条件的,14元每公顷是指每年的费用,在海岛等别划分中属六等类的并且离岸距离大于25千米,只能作为林业用岛,出让年限一般不超过30年。14元/公顷·年是最低标准,这指的是评估价格不能低于这个标准。海岛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海岛保护规划,首先需要有论证报告和开发方案,材料齐全经过论证专家通过才可以。

  记者查阅广西海洋局官方网站发现,目前已公布的两批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中,并未有符合14元/公顷·年这一标准的海岛,记者也未发现有专用于林业的海岛。文/任民 田雪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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