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黄旭东 制图
按照财政公开的要求,今年自治区政府要求自治区本级单位部门40家试点单位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使得人民群众获得应有的财政支出知情权,以便进一步加强社会的有效监督。
“三公”经费支出
今年前四月同比减少4468万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部门继续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不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1-4月份,“三公”经费相比去年又有较大幅度的压缩。
据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负责人介绍,前四个月,我区“三公”经费支出13720万,比上年减少了4468万元,下降24.6%,其中自治区本级支出5883万元,同比减少了2514万元,下降29.9%;地(市)支出7837万元,同比减少1955万元,下降20%。
“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3647万元,同比减少2351万元,下降39.2%。其中自治区本级支出1609万元,同比减少1839万元,下降53.3%。地(市)级支出2038万元,同比减少511万元,下降20.1%。公务车购置及运行支出9949万元,同比减少2178万元,下降23.7%其中自治区本级支出4150万元,同比减少735万元,下降15.1%;地(市)级支出5799万元,同比减少1442万元,下降19.9%。因公出(境)国费支出124万元,同比增加61万元,增长97.1%。
“我们会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继续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管好老百姓的钱袋子。”该主任介绍接下来的工作重点时说到。
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试点
今年增至40家部门
另外,记者还从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了解到,我区从2013年起开展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试点工作。试点工作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自治区政府逐步扩大了区级公开试点单位范围,2014年将试点部门增至40家。同时,启动地(市)级公开试点工作,每个地(市)选取10家预算部门进行试点,试点部门名单待地(市)选定后报财政厅备案。该负责人介绍了试点公开的最初情形,“2013年部门预算、2012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试点只有区党委宣传部(区网信办)、财政厅、教育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厅、商务厅、民政厅、广电局、扶贫(农发)办、勘探局10家单位。”
此次公开的主要内容为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部门决算公开是指年度预算终了,财政部门批复部门决算后,试点部门应及时主动公开本部门决算。
该负责人还详细解释了“三公”的内容,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
此次试点公开是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政府公开要求,财政厅负责指导全区公开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本级公开工作,包括办法制定、工作指导和进度协调;各试点部门负责本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对于公开后公众提出的相关问题,将由各公开部门妥善做好数据解释说明等工作。
据了解,此次公开的流程为各试点部门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决算,按照统一的格式和口径填报相关数据和内容,经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公开。公开的时限为试点财政部门批复部门决算后20日内,公开的形式以政府网站和部门门户网站等主要形式。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