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一拖再拖的晶御中央·晶苑小区
东海县住建局请业主暂不要收房的告示
合同交房日期是2013年5月31日前,后开发商书面承诺延迟一个月,然而直到今年4月25日业主们才等到收房通知,孰料此番交付又被当地建设部门界定为违规行为。这是江苏东海县晶御中央·晶苑近500户业主的收房遭遇。记者发现,东海县住建局稽查大队在小区多处张贴的《告示》明言交付违规,请各位业主“暂时不要领取房屋钥匙”。
2011年1月,由连云港铭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铭龙置业)开发建设的晶苑开盘。据业主冯女士透露,她2012年6月以3562.31元/平米的价格买下这里一套住宅,整个交付过程如前所述“一拖再拖,没完没了”。记者了解到,去年5月,该项目合同交付期限在即,业主们集体前往当地有关部门维权,在此背景下铭龙置业与业主代表达成承诺书一份,约定2013年6月30日前交房,否则按合同双倍赔偿标准执行。事实证明,铭龙置业再次爽约。
截至前不久铭龙置业通知交房时,晶苑所涉3、4、7、8号楼仍不具备交付条件。东海县住建局副局长焦正喜称,2009年11月,当地出台的《东海县住宅小区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在东海县境内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必须取得《东海县住宅小区交付使用证书》方可交房。他说,接到业主反映后,他们查知铭龙置业确实未取得房屋交付使用证书,属于违规交房。记者注意到,5月中旬,东海县住建局稽查大队在小区部分单元楼道口、公示栏等处张贴《告示》,言明建设部门正在处理此事,“请各位业主配合我们工作,暂时不要领取房屋钥匙”。
铭龙置业总经理吕俊良称,逾期交房由较多客观因素造成,他们已赔付业主延期交付违约金近900万元。据了解,目前尚有部分业主获赔不到位。焦正喜表示,住建部门将敦促铭龙置业遵循合同执行,并按照实际取得房屋交付使用证书的日期赔偿业主,至于双倍标准赔偿问题建议业主通过法律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