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吸取山西晋城"3·1"特大事故四方面教训

2014年06月11日 20:05   来源:新华网    陈炜伟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11日说,山西晋城“3·1”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已于10日向社会权威发布。这起事故警示作用非常明显,要从四方面吸取事故教训。

  黄毅当日做客新华网访谈时说,一是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的监管,运输企业、车辆、押运人员都应具备资质,加强管理。二是隧道安全监管方面,一定要完善设施,定时监控,杜绝隧道内出现交通堵塞状况以及危险化学品车辆与其他社会车辆混在一起的情况。三是要切实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比如运送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故障、出现泄漏后的应急处理,隧道里出现事故后对于车辆和人员的疏散,减少事故损失。四是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对高危领域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采取措施加以整治,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黄毅说,这起事故是今年来国务院处理的第一起特别重大事故。这起事故调查处理时间短,从组成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到事故结案,只用了88天,比去年重特大事故平均结案时间缩短了18天。正因为调查进度快,其警示意义就更加明显。同时,这次事故共追究了66名责任人,其中有一半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力度很大。(记者陈炜伟)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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