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工资大检查 工资减扣款小于最低标准可举报

2014年06月12日 11:17   来源:三湘都市报   

  长沙最低工资标准:

  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高新区、经开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65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5元;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45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9元。

  本报6月11日讯 从今天开始至6月30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全市各类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其中重点检查建设施工企业、加工制造企业、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扣款后不得低于最低标准

  去年12月1日至今年11月30日,长沙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但在实施中,存在部分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私营企业,将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企业支付给劳动者一般工资标准;部分企业发给职工工资表面上已超过最低工资标准,但扣除加班工资后,实际上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检查组将检查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特别是企业发放给职工的月工资总额中扣除加班工资、劳动津贴、福利保险待遇后是否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情况等。

  重点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

  本次检查范围包括全市的房地产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物业管理等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比较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工资水平在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以下的其他行业中的企业。

  长沙市人社局公布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投诉举报电话,要求做到电话有人接听、上门有人接待、媒体信息有人浏览、网上诉求有人回应。

  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电话

  长沙市 84428020

  芙蓉区 82293155

  天心区 85899291

  岳麓区 88999907

  开福区 84399066

  雨花区 85122991

  望城区 88076168

  长沙县 84010103

  浏阳市 83611975

  宁乡县 88981211

  (三湘都市报 刘璋景 实习生 裴阳)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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