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消息,为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加快用地报批进度,促进重点建设项目及时落地,该厅18日向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下发了“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
据介绍,广东省2008至2013年补充耕地达220多万亩,目前已储备可用于占补平衡的耕地指标有180多万亩,位列全国第二,但由于受到可开发资源禀赋所限,全省储备的耕地指标中水田、水浇地较少,难以满足占补平衡的新要求。
通知指出,各地要强化补充耕地管理,保障耕地占补平衡规定落实,尽快组织对本地区补充耕地进行全面清理调查,对具备改造潜力的地块要抓紧整治改造为水田、水浇地,要切实加强对承诺执行情况的监管,有关市、县政府要抓紧组织安排改造项目,确保承诺如期兑现。
通知要求,各级主管部门要强化源头管理,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修订、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和编制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必须坚持耕地保护优先,保持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原则上不调整基本农田范围。强化用地预审前置把关,引导各类建设不占或少占耕地。
通知强调,各级主管部门要强化占补审查,确保耕地占补数量、质量平衡。在审批用地报批、用地预审时,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审查,切实做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上报用地材料时,增加报送《耕地占补平衡分析表》,对于暂时不能实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允许采用承诺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市、县政府承诺在2-3年内完成整治改造工作,建设(用地)单位承诺按照省依据占补平衡新要求调整后的耕地开垦费标准缴纳改造资金。
(责任编辑:杨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