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迎大修 长沙食品警察将设到区县一级

2014年06月24日 09:45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实施以来迎来首次大修 此次修法通篇着力体现“重典治乱”

江西九江市民在超市内选购奶粉(资料照片)。新华社发

  最严厉处罚

  修订草案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对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规定直接吊销许可证,并处最高为货值金额三十倍的罚款;对明知从事上述严重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场所或者向其销售违禁物质的主体,规定了最高二十万元的罚款。

  最严肃问责

  修订草案细化并加重对失职的地方政府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处分。依照规定的职责逐项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细化处分规定;增设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的情形。

  最严格追责

  对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规定终身禁止从事食品检验工作。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2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草案对2009年通过实施的食品安全法作了大幅度修改,旨在“为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体制制度保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勇受国务院委托23日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的说明时表示,这次修订的总体思路是: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建立最严格的各方法律责任制度。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手段,对违法生产经营者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对失职渎职的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实行最严肃的问责,对违法作业的检验机构等实行最严格的追责;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修订草案共159条。在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方面,首先突出民事赔偿责任。规定实行首负责任制,要求接到消费者赔偿请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同时完善了消费者在法定情形下可以要求十倍价款或者三倍损失的惩罚性赔偿金制度。

  修订草案还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对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规定直接吊销许可证,并处最高为货值金额三十倍的罚款;对明知从事上述严重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场所或者向其销售违禁物质的主体,规定了最高二十万元的罚款;对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规定终身禁止从事食品检验工作。

  修订草案细化并加重对失职的地方政府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处分。依照规定的职责逐项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细化处分规定;增设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的情形;设置监管“高压线”,对有瞒报、谎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三种行为的,直接给予开除处分。

  修订草案还做好与刑事责任的衔接。分别规定生产经营者、监管人员、检验人员等主体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实行社会共治方面,草案规定了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明确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应给予举报人奖励。

  草案还规范了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强调监管部门应当准确、及时、客观公布食品安全信息,鼓励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同时规定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客观、真实、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草案还增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新闻背景

  食品安全立法司法重要历程回顾

  199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正式施行,旨在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

  2006年

  修订食品卫生法被列入年度立法计划。此后,将修订食品卫生法改为制定食品安全法。

  2009年

  食品安全法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以158票赞成、3票反对、4票弃权获得通过,并于6月1日正式施行。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

  2013年

  最高法、最高检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

  2013年10月

  国务院法制办就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修订草案经国务院第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2014年6月23日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连线长沙

  食品警察将设到长沙区县一级

  昨日,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这部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的法律实施5年后进行大修,种种新修订的条款直指当前食品安全管理的软肋,让消费者充满期待。而随着新法的实施,长沙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也将理顺到位,打击违法犯罪的力度也将加强。

  长沙市政府副秘书长、食安办主任黄吉邦表示,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理顺,将改变以前行政队伍分散、行政执法力量分散、职能职责分散的局面。长沙市将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进行调整,预计年底之前会调整到位。

  “重典治乱”成为本次修法的主导思想,将设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法律制度,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让违法犯罪分子不敢、不能挑战法律底线。黄吉邦表示,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公安部已经联合对整个公安食品安全执法力量进行部署,到长沙区县这一级,都将建立专门的食品警察队伍。从今年开始,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和打击力度有新的突破,行政约束会更加严格,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会更加严厉。

  新法剑指监管部门不作为

  专家指出,一些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重视不够,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是食品安全问题频出的原因之一。以三鹿问题奶粉事件为例,地方政府接到报告后麻木不仁,置若罔闻,导致这一重大民生事件被瞒报,其所引发的连锁性反应,至今仍余震未消。

  修订草案明确了职责逐项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分规定。如,三种行为将给予开除处分,包括瞒报、谎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和食品安全事故时收受贿赂,以及参与、包庇或者纵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同时,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有效处置,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连续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情形,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对于草案的这一修改,专家认为,细化法律责任和处分规定将使法律更具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更有利于法律落到实处。

  时事辣评

  期待最严食品安全法尽早落地

  庹新岗

  这天,小明到超市买了1斤肉,回家吃掉后却拉了肚子。小明怀疑肉质有问题,便特意到查询终端机扫描了留下来的购物小票,发现这块肉源自某养殖场,通过某屠宰场流入市场。于是,小明拨打了监管部门的举报电话。一段时间后,小明在网上查询到了处理结果,并收到了一笔举报奖励。

  这样的情景,或许不用等太久,就可能出现在长沙市民的日常生活里。伴随食品红黑榜发布和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提交审议,食品安全体系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抓紧完善。

  本轮修订“亮点”多多。比如建立最严格的各方法律责任制度,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手段,对违法生产经营者实行最严厉的处罚;比如,监管模式有了升级版,由过去的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分段管理,改成了统一管理,避免了“九龙治水”;再比如,鼓励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以后对查证属实的举报,不仅要查处还要给予举报人奖励……应该说,此次修法不仅及时,而且细致,回应了民众对食品安全的关切。

  当然一部法律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严法需要严管,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理顺了监管机制,填补了监管空白,提高了罚款额度,这些都需要我们的监管部门能够不折不扣地落实。法律倒逼地方政府尽快明确属地责任,调整职能部门分工,而职能部门自身则需要快速熟悉业务,尽快行动来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让公众看到最严食品安全法带来的新气象。

  本版文字除署名外

  均据新华社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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