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本月起试点婴幼儿奶粉进药店 最多可达42家

2014年06月25日 13:39   来源:潇湘晨报   

6月24日,老百姓大药房(东塘店)“母婴营养中心”。图/记者辜鹏博

  省食安办、省食药监、省工商联合发文在全省14市州布局,最多达42家药店

  6月24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药店试点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今年6月份至11月份,相关部门将对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的试点。

  此次意见显示的工作目标为,坚持自愿原则,筛选一批制度健全、管理严格、诚信经营的药店经营单位,参与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活动,为全面推进药店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活动进行有益探索。通过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许可及其监管制度,以及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切实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试点期内,按照现行食品流通许可管理规定的许可条件、范围、要求、程序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相关文件要求,对药店申请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实施专项审核许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监督已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流通许可的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药店要由专人负责婴幼儿配方乳粉专柜专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执行定期培训制度,从业人员经过婴幼儿配方乳粉相关管理法律法规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培训后,可就所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对消费者进行专业指导和帮助;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购进、储存、销售行为。

  全省14个市州将同时展开试点工作,每个县(市、区)遴选1-3家连锁经营零售药店作为试点。没有连锁药店的地区,可以在本地区范围内遴选1-2家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单体药店作为试点。根据相关部门的说法,全省试点药店最多可达42家。

  记者张蓉蓉 实习生朱婉莹

  药店销售婴幼儿奶粉与平常的超市、母婴店有什么不同?

  用管药的方法管奶粉,参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店销售奶粉除了需合法证件和检验报告外,在奶粉运输、保管、贮存等诸多环节,都会按药品标准严格监控,同时,从奶源、生产、流通到终端全过程都可追溯。

  药店销售婴幼儿奶粉试点申请要走哪些流程?

  1.试点药店本着自愿的原则,向辖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辖区食安监管部门依据试点条件,进行现场核查,合格后填报《药店试点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备案审查表》;3.市级食安监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经省食药监管局备案后,统一向社会公示。记者张蓉蓉实习生朱婉莹

  观点声音

  药店企业:孕婴项目是有机补充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孕婴童事业部总经理彭艳告诉记者,目前全国约有300-400家左右的药店设置了母婴专区销售奶粉,“什么时候实现盈利不是最重要的,更多的是首先进行消费者教育,让家长认识到宝宝在什么阶段需要什么奶粉,让这些奶粉的信息充分透明,消费者在这个前提下做选择,才是商业行为。”

  “药店本质不会因为卖奶粉而改变,孕婴项目是在老百姓大药房的一个有机补充,是一个很有活力的版块,它在现在甚至以后也不会占据体系的绝大部分,但未来会占一个较大的比例。”彭艳说。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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