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二审 车辆冒黑烟将后罚200

2014年06月26日 16:10   来源:大河网   

  史上最严”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一审过后,其规定的禁止在未配套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开办产生油烟及污染的餐饮、洗浴等服务场所的条款一出,很多饭店、宾馆负责人大呼伤不起。不少市民还提出,新规对服务业、市民作出很多规定,相比之下,对政府的约束却少之又少。

  昨日,郑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二次审议,放宽了对服务业的约束,同时规定,政府治霾不力,市民可以举报。

  【政策调整类】

  政府治霾不力市民举报可拿奖励

  在新一轮的治霾行动中,政府将充当哪些角色?《草案》规定,大气污染防治由政府主导、全民参与。

  同时,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实行大气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公示考核结果,并且每年要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和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完成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而对于普通市民而言,除了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之外,还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除了可以检举环境污染企业,如果发现政府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治霾不力或是不依法履行大气环境监督管理职责,市民有权向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将对举报人实施表彰或奖励,接到举报的部门还将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排污费可用于防治污染不能发奖金

  根据相关规定,直接排放环境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规定缴纳排污费。前些年,郑州市审计局在审计报告中提出,有单位挪用排污费,为清洁生产企业发奖金。

  在对新规审议时,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直部门负责人提出,应当加强对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对此,条例内容新增加一个条款,排污费应当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排污费征缴、使用情况,依法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监督。

  6年免检出台将删除“办理年检手续”

  前段时间,公安部、质检总局刚刚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有了新的规定,其中提出,“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新规一出,对郑州市立法有无影响?

  据郑州市人大常委会表示,由于新规涉及的只是部分机动车在一定年限内的安全技术检验,对机动车环保和安全定期检验制度整体影响不大。对此,将删除条例中需要“办理年检手续”的内容,并规定机动车环保检验与安全技术检验同时进行。

  【生活影响类】

  “没烟道商住楼禁开饭馆”被删除

  “很多楼宇在建设时都没配备专用烟道,现在规定一出,我们已经开设多年的饭店该如何生存?”在文博东路附近开饭店的朱女士说,“条例征求意见时,我就曾多次反映过。”

  经过研究,借鉴兄弟城市规定,在《草案》二次审议稿中删除了“禁止开办”的字眼,而是改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及热污染的餐饮、洗浴等服务经营场所”。据郑州市人大相关负责人表示,之前的规定会影响服务业的发展,不具备可操作性。

  车辆冒黑烟以后罚200元

  当你在街边散步时,一辆冒着黑烟的公交车伴着“嗡嗡”的轰鸣声从你身边绝尘而去,只留下你站在街边掩鼻……这种事,你是否遇到过?

  今后这类冒黑烟的车要挨罚了。《草案》规定,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排放黑烟或者其他明显可视污染物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0元罚款。

  条例还提出,机动车进入限制区域的,除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还要处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郑州市很多车辆老化,且不注重保养,很容易冒黑烟,出台这项规定,是让驾驶员加强对机动车的维修保养,做到达标上路行驶。”郑州市人大相关负责人表示,建议车主发现车辆冒黑烟等明显可见污染物的,要尽快进行维修治理。

  劣质车用燃油市内不能卖了

  车用燃油不合格,易导致车辆动力不足、冒黑烟、自动熄火,《草案》对燃油质量也出台了新规。

  郑州市将从源头管理,禁止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散煤及制品,鼓励使用清洁车用能源和优质车用燃油,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用燃料。除此之外,郑州市对机动车维修企业也增加规定,除了应当具备规定的资质之外,还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有排气污染的机动车进行维修,达到规定排放标准。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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