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检察院26日对外通报“白云农工商系列窝案”,原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总经理张新华被指涉嫌贪污国有资产2.84多亿元,涉嫌受贿9780万元、港币238万元,且贪污受贿时间跨度长达15年之久。据悉,该窝案是目前为止广州查办的涉案金额最大的贪污贿赂系列案件,包括张新华在内的该国企原7名高层全部涉案。
据广州市检察院介绍,1998年6月至2003年5月,张新华在担任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经理期间,以“保护”国有资产为名主持成立广州市广田置业有限公司,名义上该公司由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监管,实则由其个人实际控制。
随后,张新华等人通过虚设债务、低估资产、隐瞒债权等手段,将白云农工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大量国有资产转至广田公司名下,涉及厂房、果园和土地遍及广州市白云区、越秀区和天河区。
2006年,张新华擅自成立私营性质的广州新雨田置业有限公司,以并购广田公司形式,全面接受广田公司账面资产,转移到广田公司名下的原属白云农工商联的国有土地和房产就全部私有化。经评估,这些被非法转移的国有土地和房产价值达2.84多亿元。
张新华将原白云农工商公司的部分管理层人员也拉入新成立的新雨田公司,并让这些人在新雨田公司占有相应股份。张新华在新雨田公司占有25.4%的股份,折合人民币7200余万元。此外,张新华还利用职务之便,在多处地块使用权的转让过程中收受巨额贿赂,高达9700多万元。
张新华从1998年起至2013年案发,贪污受贿时间跨度15年。张新华还授意其亲信和亲戚成立公司,再由公司转款到个人账户,达到“洗钱”目的。
广州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李学东当天表示,该起窝案涉案是目前为止广州市查办的涉案金额最大的贪污贿赂系列案件,张新华等人涉嫌侵吞的国有资产以房产地块为主,经评估值近3亿元。
广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吴筱萍称,张新华侵吞的国有土地和房产当时价值已高达2.84亿元,如今过去这么多年,这批国有土地和房产的目前价值多大可想而知。她说,张新华贪污的巨款已经流向境外,现正加大追缴力度,争取在短时间追回赃款。
李学东透露,该窝案涉嫌侵吞国有资产的犯罪嫌疑人集中在公司管理层,共7人,除张新华外,还包括该公司总经理助理章国春、党委书记张福来、副书记黄银娣、副经理陈宇航、办公室主任邱一旋、综合管理部部长罗汉钟等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李学东说,正是上述人员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动用手中权力互输利益,使得公司监管制度流于形式,才瞒天过海,侵吞如此巨额的国有资产。
记者从广州市检察院了解到,目前广州方面已起诉该系列窝案17件19人,其中起诉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的被告人12人,包括张新华、张福来、章国春等;起诉涉嫌行贿犯罪的被告人7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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