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等10县区被选为广东信访条例试点

2014年06月27日 10:30   来源:南方日报   辛均庆

  26日下午,《广东省信访条例》宣讲总结暨贯彻实施《广东省信访条例》、运用法治方式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试点工作会议在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总结了条例宣讲工作情况,并对试点工作进行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出席会议。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试点工作方案作了说明。根据方案,省人大常委会选择广州市海珠区、深圳市南山区、珠海市斗门区、汕头市龙湖区、韶关市乳源县、河源市紫金县、梅州市梅江区、惠州市惠城区、湛江市麻章区、云浮市新兴县为试点县(区);其余11个地级以上市自行选择1个县(县级市、区)开展试点。

  肖志恒强调,各试点地方要重点在畅通信访渠道、推进诉访分离、强化责任落实、维护信访正常秩序这四个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要创新群众工作方法,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化解社会矛盾;要创新信访配套工作制度,依法规范信访工作;要创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预防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据介绍,截至6月25日,各地级以上市的市、县、镇信访条例宣讲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共召开宣讲会议180场,超过12.1万名干部群众参加了宣讲学习。通过宣讲,在全省掀起了学习条例的热潮,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责任编辑: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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