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家住大通县紫宁山庄的业主向本报热线反映,原先紫宁山庄的停车费是60元/月、600元/年,他在2013年4月交了一年的停车费600元。可自从2013年8月停车费涨价后为90元/月,当2014年4月他想按照新标准续交停车费时,物业公司却要让他补交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涨价后这几个月的差价,这种补交停车费的做法是否合理呢?
随后,记者来到紫宁山庄安佳物业询问情况,据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介绍,由于现在各种物价上涨等原因,物业公司向县发改局提交了《关于申请停车费收费标准的报告》。而县发改局也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了物业公司停车场的设施及服务条件等因素,并结合社会承受能力的分析,经过成本核算及研究后,于2013年7月30日印发了审批文件,2013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的收费标准。
记者也看到了关于对大通县紫宁山庄物业收取停车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材料。大通县发改局主管物价的火副局长称,发改局只是负责收费标准的批复,至于该不该补交停车费,建议物业与业主协商处理。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