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预售时承诺与交房标准不一而产生纠纷等问题,日前,省工商局和住建厅联合下文,要求推广扩充为两个部分的新版购房合同。相比以往,新版合同由一种格式扩充为两种格式,其一为预售合同,为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版本;其二为现房交易合同,为二手房交易签约版本。
新版合同完善了商品房交付条件和交付手续,增加了房屋交付前购房者查验房屋的环节,明确了开发商的保修责任和最低保修期限,并细化了业主对建筑物专有和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在预售合同中,还新增了预售资金监管条款,明确开发商应将出售商品房的全部价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防范交易风险。新预售合同要求开发商将合同签订和发生的规划设计变更、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情况等重要事项告知购房者,以便发生侵害权益状况时,购房者能够及早知晓介入维护自己权益。新合同对“一房多卖”、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给购房者造成损失等严重违约情形,引入惩罚性赔偿金,开发商除退还购房者已付全部房款和利息外,还要支付已付房款一倍或购房者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责任编辑:杨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