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区将对2014年“西藏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进行评价。目前申报工作已启动,申报资料的受理将于9月30日截止。
自治区住建厅相关负责人称,评价申报工作由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西藏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与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在本申报年度及2013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独立法人单位,不得申报2014年“西藏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评价。
按照规定,申请自治区安全文明标准化评价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其主体工程形象进度达到30%以上,对于取得“西藏自治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称号的,如果发现不符合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价标准要求的,经组织核查确认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撤销其称号。该负责人提醒,自今年起,“西藏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申报资料采用电子版的报送方式。(记者 丁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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