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涉农企业上市挂牌融资
近日,我市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促进“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我市金融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其中明确,将做好涉农重点企业上市挂牌培育工作。
鼓励涉农企业上市融资
灵活运用支农再贷款、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等政策工具,引导银行机构强化对县域和农村的信贷资源配置,不断提高县域存贷比和涉农贷款比例;鼓励银行机构完善涉农信贷机制,下放审批权限;推动县域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不断提高涉农小微企业、农户贷款以及担保业务占比。
加大企业上市挂牌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力度,做好涉农重点企业上市挂牌培育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在主板、创业板、新三板以及境外资本市场上市,在各类场外市场挂牌。支持涉农中小企业优先在石家庄股权交易所挂牌交易。
推动涉农企业与多元化债券市场对接,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支持涉农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和集合债(票据)。鼓励涉农企业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鼓励成立各类支持涉农企业基金。
金融网络向乡镇延伸
支持大中型商业银行加快县域空白网点布局,尽快实现县域全覆盖,并将服务网络向乡镇延伸。鼓励有实力的银行在农业大县、小微企业集中地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鼓励现有村镇银行,在镇域设立分支机构。鼓励设立立足县域、服务“三农”发展的扶贫小额贷款公司。鼓励组建政府出资为主、重点开展涉农担保业务的县域融资性担保机构。
加强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工具推广应用和支付清算系统建设,加大ATM机、POS机等自助机具布设力度。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与创建活动,培育农村信用文化,营造良好农村信用环境。
推广新型抵质押担保方式
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推广以蔬菜温室大棚及冷库等附属设施所有权、大中型农机具、农产品订单,以及农业知识产权等为标的物的新型抵质押担保方式。探索开展农产品存货质押、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等创新业务。
引导银行机构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和农业经济特点,灵活确定授信方式,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放款进度和回收期限,满足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支持银行机构与农业机械生产企业密切合作,开展农业机械融资租赁业务。
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在继续扩大传统政策性险种的基础上,稳步扩大能繁母猪、设施蔬菜、公益林等特色险种的保险覆盖面。探索开展天气指数保险、蔬菜价格指数保险、农村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新型险种。
支持农副产品开展期货交易
建立有效载体,综合利用期限长、利率低、额度大的政策性信贷资金,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农村建设信贷资金,支持县域保障房建设和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治理以及县域新型农村社区、农村产业园区建设。
加强与期货机构的战略合作,通过在农产品集散地区设立期货公司分支机构、增设期货交割库,以及支持涉农龙头企业注册期货交割品牌、培育开发特色期货品种等方式,支持我市特色优势农副产品开展期货交易,充分发挥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规避功能,稳定农村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