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布5起非法倾倒工业危险废物重点案件

2014年07月09日 10:41   来源:中安在线   

  日前,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一周年之际,安徽省环保厅公布5起非法倾倒工业危险废物重点案件。

  浙江毒废物倒入宿州

  事件:去年5月25日,宿州市环保局接举报,该市埇桥区解集乡一处采石山坳里有人非法倾倒废物。经分析,倾倒废物中主要含有有毒物质。肇事方为浙江万通革业有限公司和浙江日胜合成革有限公司。

  进展:今年3月14日,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判处万通革业供应部经理孙克明和日胜合成革供应部经理王学森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期两年执行,分别处罚金50万元。两公司共缴纳390万元恢复费用。

  常州废水入滁州农田

  事件:2013年8月26日,滁州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接到消息,反映城北办事处赵郢村西曹村民组发生水稻等农作物污染事件。经当地环保部门现场勘查和监测,为强碱性含苯系物化工废液。因大雨,管道中废水冲出流入农田、鱼塘等,造成污染事件。

  进展:肇事方为常州世鑫化工有限公司.世鑫化工公司法人张金良等16位犯罪嫌疑人已被提起公诉。

  有毒物质倒淮河大堤

  事件:2013年9月3日,蚌埠市环保局接群众举报,该市禹会区许庄村东300米淮河大堤内发现约20吨工业固体废物,经检测,确定为含硝基氯苯、硝基苯类的危险废物,属有毒物质。经调查,危险废物源于安徽佰仕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蚌埠市)。

  进展: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安徽佰仕化工副总经理方习成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并处罚金8万元。

  有毒废物毒死鱼群

  事件:去年12月3日,全椒县环保局接举报,反映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一鱼塘出现死鱼现象,现场发现倾倒的黑色液体废弃物。经取样检测,黑色液体废弃物主要成份为:2-丁酮、苯等有毒物质。根据调查,危险废物来源于安徽广达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和县)。

  进展:目前,企业法人代表等5人已被公安机关刑拘。犯罪嫌疑人已支付处置费用150万元。 2013年12月和县环保局责令广达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停产整改,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涂料废物倾倒道路上

  事件:今年4月23日,六安市经济开发区环保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霍邱路有疑似危险废物,确认为油漆废渣、废油漆桶和被油漆污染的其他物品,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12类染料、涂料废物。经调查,危险废物来源于六安金科工贸有限公司。

  进展:六安市环保局已经责令六安金科工贸有限公司停产整顿,涉案的田某、危废运输人陈某以及公司法人姚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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