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日前出台了《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提出了20条具体政策措施,进一步梳理细化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原有政策,创新完善了一系列新举措。
在多渠道就业方面,我省将加快发展就业吸纳能力强的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同时,购买4000个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就业,并给予年人均不低于19800元的岗位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在野外艰苦岗位或县城以外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申报相应职称时,可按规定享受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政策;同时,为高校毕业生参加实习、见习、志愿服务等活动创造条件,明确要求签订实习合同,提高见习标准等,并将其作为高校毕业生求职的实践经历。
在扶持创业方面,我省将实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创业计划,完善工商登记“绿色通道”,为大学生办理营业执照提供便利;完善税费扶持政策,对毕业生创办小型微利企业,在税收方面加大减免力度;扩大创业孵化规模,新建一批青年创业园,扶持一批民营创业孵化基地,整合提升已建各类创业孵化基地。此外,我省还将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设立创业引导专项资金,探索建立重点面向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
在就业援助方面,我省将加大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帮扶力度,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800元求职补贴;对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到小微型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的,档案可由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同时,加强专兼职结合的职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推动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人员纳入专业技术职称评聘范围。
《通知》还要求建立国有企业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的招聘制度,规范国企招聘行为;强调要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建立质量监控体系,从源头上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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