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5旬大妈美容院做按摩 "折"了四根肋骨

2014年07月14日 09:44   来源:现代快报   新轩 李伟豪 刘清香

  徐州新沂50多岁的高大妈,平日爱美又注重健康。听说身边的老姐妹都去美容店做按摩,她也跟风去“留住自己的青春”。结果这一按不要紧,自己的4根肋骨竟然都骨折了。高大妈一纸诉状将美容院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担责。现代快报记者日前获悉,新沂法院一审判决美容院承担50%的责任,并赔偿高大妈损失5322元。 

  大妈: 

  按摩床成了自己的噩梦 

  2013年的8月30日,高大妈到新沂一家美容院去做美容,并要求美容院为其提供按摩服务,没想到这一按竟按出了事。高大妈称,起初背部按摩的时候比较舒适,虽然时有酸痛,但以为是按摩后的正常反应,也就没太在意。当按摩到背部右下方的时候,她明显感觉不适,但仍以为是身体的正常反应,坚持将整套按摩做完。

  高大妈做完按摩起身时感觉到下腹十分疼痛,她意识到不是按摩后的正常酸痛,随即赶往医院救治。经医院检查:其右侧有4根肋骨出现了“青枝骨折”(像植物青枝一样,骨骼虽“折”却仍然未“断”)的情况。高大妈越想越气,出院后便来到新沂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为自己维权。消委会调解未果。最终高大妈将美容院告上法院,向对方索赔损失总计19940元。

  美容院: 

  按摩师不是“武林高手” 

  美容院的老板李美娟称,高大妈是到店内接受面部美容服务的,开始并没有提及按摩背部,在美容的过程中主动要求为其按摩背部,况且店内的按摩人员是个年轻的女孩子,并不是“武林高手”,手上没有那么大的力气可以致人骨折。“高大妈所称骨折为较轻的一种,她在住院期间除了治疗骨折之外,还治疗了其自身存在的双肾结石、胆囊结石,上述疾病应与骨折无关,住院费用应予剔除。”

  法院: 

  双方各负担50%责任 

  新沂法院经审理后最终认定,高大妈因接受按摩服务造成的损失为: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合计10644.18元,被告李美娟应承担5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5322元人民币。(新轩 李伟豪 刘清香)

(责任编辑:徐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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