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增3试点城市 "困境儿童"保障财政买单

2014年07月15日 11:18   来源:新华日报   唐悦

  民政部日前下发通知,在我省昆山市等地去年试点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的基础上,今年新增盐城市、张家港市、海门市为第二批试点地区。 

  所谓“困境儿童”,是指家庭困难的儿童,父母重残、重病或自身重残、重病的儿童,因父母服刑或被强制戒毒等缘故在生活、精神、安全等环节面临困难的儿童。缺法律、缺制度、缺机构,是困境儿童保护面临的难题。

  去年6月,民政部决定试点推行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参照孤儿,为各类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建立基本生活保障。昆山是全国首批试点的4个城市之一,目前试点已满一周年。据悉,该市已初步建立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把困难家庭儿童全部纳入低保救助,其上学、就医等都有单列的保障。由财政埋单,昆山为所有儿童购买民生保险,他们受到自然灾害、意外伤害,都可获得赔付。该市还为0-3岁婴幼儿叠加购买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险,除保监会规定的30多种疾病外,另外涵盖18大类疾病的赔付。该地区所有未成年人还享受公交出行免费等普惠政策。

  据统计,全省有孤儿1万多名,困境儿童比例将大大超过孤儿数字,可能达到数十万人。近两年,全省每年要护送2000多名流浪乞讨孩子回家。针对流浪乞讨儿童,救助也是临时性的。大多数儿童保护中心和救助站,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缺少儿童救助的专业人员和长效机制。“帮助这些困境儿童,生活、医疗、教育等救助,包括心理慰藉、人身安全等保障都要跟上,必须整合全社会的力量。我省将在试点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逐步织一张面向所有儿童的福利保障网。在这张网上,需要哪项救助,哪盏灯就要亮。今年,我省将力争出台相关政策,将过去碎片化的救助,整合成为一个定型的制度,打通各部门之间的关节,给这张网‘通上电’!”省民政厅福善处处长蒋同进表示,民政作为牵头部门,将制定分类立体式保障细则,以便今后各部门“对症”救助。 (唐 悦)

(责任编辑:徐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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