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营改增第三次扩围 268家电信企业完成申报

2014年07月18日 10:24   来源:新华日报   邵生余 刘宇轩

  7月1日-15日,是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最新扩围后的首个申报期。截至14日上午,我省共有268家电信企业完成营改增申报,申报增值税税款3135万元。记者从省国税局获悉,全省营改增新一轮扩围工作进展顺利,新纳入试点企业经营和开票业务运转正常。 

  本次扩围6月1日启动,已是我省营改增第三次扩围。“此次主要是把电信业纳入了试点,全省新增电信业试点企业635户。”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吴承刚说,“电信业务原来是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基础电信业务征11%、增值电信业务征6%,试点初期电信企业税负可能略有增加,但随着相关业务调整到位,税负会降低。现行政策有利于电信企业逐步降低基础电信业务比重,在技术含量高、创新性突出的增值业务开发上多下功夫。”

  2012年10月1日我省列入全国营改增首批试点以来,全省已有试点企业27.4万户。三次扩围从交通运输业与部分现代服务业,到广播影视业,再到铁路运输和邮电通讯业,有效改变了试点行业重复征税困局,打通了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进一步推动了现代服务业和制造业的深度融合及发展。特别是结构性减税效应明显,全省九成以上试点企业税负持平或出现下降趋势。统计表明,我省已累计减税210.1亿元,试点行业减税面达到96.5%。

  7月16日,记者到中科院南京天文仪器有限公司采访。走进总装中心,只见一个大口径白色长管横卧一侧,地上平放着一个厚厚的镜盘,4位工作人员正在忙碌。“这是为北京一家单位定制的平行光管,长10米,镜片直径1.5米,已做了一年多,月底要交付,用作航天观测。”中心主任汪德峰说,1米以上大口径光学镜片抛光加工,是他们公司的看家本领,其中有大量设计、研发。这个产品出手,公司就可新增1000多万元销售。

  “科技是我们公司的最大特色,而将技术特色转化为市场优势,税制改革起到了催化作用。依靠独一无二的专业技术,我们打造成了技术服务的‘王牌’”。公司财务部主任华明玮说,营改增后,凡接包的首个产品,属于“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新技术服务,都能免征增值税。全公司30%左右的研发、设计业务被纳入免税范围,年免税额约50万元。去年技术服务收入超过1500万元。

  作为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政策,营改增推行后可抵扣税款增加,减轻税负,增强企业更新设备、扩大投资的意愿。省国税局统计表明,全省试点企业累计申报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有174.4亿元,相当于新增投资1200亿元。

  苏州电器科学院股份公司,是一家从事电力设备检测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年在检测设备上的投入很大。公司财务总监刘明珍说,“2012年10月至今,我们公司因购进固定资产而抵扣的税款超过1个亿,今年上半年就有1300多万。营改增不仅减轻了投入压力,还起到了很好的催化作用,让我们的研发投入更充沛,激励我们创新出更多的服务。”过去,这家公司一年的设备投入2-3亿元,去年迅速增加到5亿元,今年上半年也超过了2亿元。未来几年,苏州电器科学院股份公司还会加大投资,建成世界一流品牌的检测机构。

  税制改革在带来试点企业总体税负减少的同时,也有少数企业短期出现持平甚至有所增加的情况。南京一家物流有限公司,专业从事危险品运输,年营业额1000多万。营改增以来至今年6月底,共缴纳增值税78万元。公司总经理对记者说,“我们原来按销售额的3%征营业税,现在按增值额的11%征增值税,试点初期税负有所提高。但因为公司正在发展期,购置运输车辆特别是昂贵的特殊运输车辆等生产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总体税负将与试点前持平或者略有降低。”她说,两年间已购置6台燃气车替代原来的燃油车,上个月就新购置了两辆车,可抵进项税额14万元。将来会好好利用税改政策,不断调整经营方式,使企业乘势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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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政策红利最大化 

  得益于营改增税制改革,越来越多的江苏企业税负减轻,发展能力提升,转型升级主动性增强。新税制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行业不同,营改增的政策效应也有差异,关键在于试点企业能取得多少进项发票用来抵扣。抵扣多,税负减轻,企业自然欢迎;固定资产投资不多,用于抵扣的进项税少,税负有所增加,企业也不必抱怨。风物长宜放眼量,完全可以当作加快转型、提升经营管理能力的契机。

  改革无止境,税制改革要走的路还很长。比如,一些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房租占了经营成本的相当比重,但因建筑房地产业尚未纳入改革范畴而抵扣不足。期待税制改革再加速,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劳务的全覆盖,使政策红利在更大范围释放出来。(邵生余  刘宇轩)

(责任编辑:徐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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