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认定程序

2014年07月21日 12:53   来源:南国早报   徐庆成 通讯员宁国用

  “笼子”关好权力 防止雁过拔毛 

  明察暗访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严查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违纪行为 

  如村委拒绝符合条件村民申请,或同意申请不上报,村民可直接向县级危改办申请 

  为防止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遭“雁过拔毛”,广西将从监管制度建设入手,规范补助对象认定程序和补助资金拨付程序,各地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严肃查处克扣挪用、套取补助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自2009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以来,广西累计完成投资366.2亿元,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4.5万户,解决了350万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今年4月,自治区纪委集中通报了10起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案件情况,引起各方关注。据悉,在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区内部分地方,个别乡村干部在安排改造指标时优亲厚友,甚至违规安排、索贿、克扣、套取补助资金,严重侵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针对上述问题,自治区住建厅进一步完善农村危房改造管理暂行办法、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危房评定技术导则和工程验收暂行办法和工作规程,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在规范补助对象认定程序放免,如果不按程序申报并在村民小组和行政村公示,一律不得列为危房改造对象。”

  自治区住建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全区各地将危房改造对象名单,在县级政务外网公示和在村民小组公示栏内公示,便于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实行根据农户类型和贫困程度进行分类评议的办法,优先照顾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重点补助对象。关于补助资金,自治区财政将中央和自治区本级补助资金直接下拨县级财政专户,县级财政再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形式,将补助资金发到农户手中,严禁乡村干部直接接触和代领代办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全。

  农危房改造,申请怎样避免村干优亲厚友?据悉,今后首先要求村委按程序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并排出所有符合危改条件的危房改造申请对象先后顺序。再由乡镇、县根据每年的任务量,按一定的比例依次安排。不能列入当年改造的农户,优先纳入次年的危房改造,确保申请对象都能纳入改造范围。同时,各地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将改造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向公众开放,只要通过危改户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均可查询其危改补助信息,接受查询和监督。

  自治区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我区将不定期开展危房改造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专项检查。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监察等方式,严查处索贿、克扣挪用、套取补助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记者了解到,我区将进一步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规程》等制度。今后,如果村民符合申请条件,在申请时遭到所在村委拒绝或同意申请而不上报,村民可以直接向县级危改办反映或申请。经县级危改办核实该农户完全符合危改申请条件,将责成所在乡镇或村委进行整改重新申报,确保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惠。

(责任编辑:徐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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