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设立专项资金,以补贴生猪屠宰环节出现病害猪后的经济损失及无害化处理,但部分公职人员借机套取国家补贴。广西河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近日通报称,当地查处一批此类违法典型案件,涉案人员共52人,涉案金额约200万元。这些涉案人员已被相关部门处理。
河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介绍,2008年,我国公布《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设立专项资金用以补贴在生猪屠宰环节出现病害猪后的经济损失及无害化处理,是一项重大惠民政策,但部分县域商务部门、工信部门和水产畜牧等部门的公职人员,与少数生猪屠宰企业互相勾结,虚构、冒领、侵占补贴资金。
通报称,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当地商务局原局长梁某等公职人员,在没有核对检验检疫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将病害猪检出率以指标形式下达到各屠宰场,并签报相关申领材料,导致部分屠宰场套取国家专项资金628732元。之后他们以“赞助”形式收取部分屠宰场虚套资金168784元,用于发放单位干部职工福利和其他公务开支。
通报还称,这批案件呈现出涉案金额较大、窝案串案多、违纪违法人员中以监管人员为主的特点,暴露出监管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淡薄、资金审批审查机制不够健全、监管部门之间缺乏联动机制、补贴资金使用公开力度不够等问题。
通报要求,各部门应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