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要保证金人员提供的聘书等资料。南国早报记者 徐冰摄
南宁市民马先生去年与广西一家影视公司签订合同,参与拍摄一部电视剧。然而一年多过去了,电视剧仍未开拍,他押在剧组的几千元保证金也下落不明。7月21日,和马先生有同样遭遇的十几个人来到该公司讨要说法。当日,公司负责人承认欠钱,承诺月底还钱,但在场人员仍不愿离去。双方报警后,警方介入此事。当日下午,经协商,公司答应两日后还钱。
演职员:被骗数千保证金
7月21日下午2时许,记者来到位于南宁市世纪商都B座16楼的广西闽缘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十几名男女已经守在门口。
马先生拿着合同、聘任书和保证金收据告诉记者,去年5月,他和电视剧制作单位闽缘公司签订合同,加入该公司新剧《东方炮龙》剧组。他担任的职务是场务,并交纳了2000元的保证金。但时间过去了一年多,电视剧仍未开拍,保证金也要不回。
王先生和蒋女士也证实,他们也和闽缘公司签订合同,按照合同,他们各自的孩子将作为演员,参与演出电视剧。为了让孩子能够在电视剧中亮相,他们各自交纳了5000元的保证金,“可一直等到现在,也是没戏也没钱”。
另一位原本要担任主要演员的男子告诉记者,觉得事情不对,他专门进行过调查。近期他了解到,电视剧《东方炮龙》的制作许可证已经无效,“没有许可证,意味着这个剧再也不可能拍了,我们不仅片酬拿不到,连保证金也拿不回来。”
马先生说,一年多来,为了保证金的事情,他多次来到该公司,但几乎每次这里都大门紧闭。无奈之下,7月21日,他到该公司负责人所居住的小区守候,把他“请”到了公司,另外十几人也闻讯赶来。
公司:电视剧停拍更名
该公司负责人李先生坐在办公室。从他提供的一些资料,记者看到,该电视剧的制作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都是齐全的。不过,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上的电视剧名称已经不再是《东方炮龙》,而是《炮龙舞东方》。
对此,李先生说,电视剧经过了更名,原先的许可证已经被注销,现在的证是新办的。李说,去年12月,电视剧《东方炮龙》已经在广西忻城开机拍摄,但只拍了几天,就停了下来,“有些人认为我们没有开过机,那是因为开机时并不需要所有人员到场,电视剧是真实存在的,不是骗钱。”
为何刚开拍就停下来呢?李先生说,那是因为剧本的申报内容和开拍的内容不一致,担心因此无法发行,“曾有有关部门的领导给我打电话,要求我停机。”
李说,原剧《东方炮龙》高价从北京请了导演,但剧本出了些问题,“剧本从情节到剧情都被改动得很大。”
李先生说,经过努力,电视剧重新办理了许可证,“新导演也已经到位,剧本也正在进行修改,8月下旬会再次开拍。”
或通过诉讼解决
李先生说,剧组收取的费用是保证金,用以保证选好的演员拍戏时不会开溜,“另外,我们的很多戏服都是订做的,所以要收取保证金。”他承认应该退还在场人员的保证金,但他自己目前没有钱,“经过之前的波折,我自己投入的200多万也打了水漂,确实暂时无力归还。”
当着众人的面,李先生承诺月底前还清所有人的钱,如果在场人员仍愿意参与新电视剧,也可以重新签订合同。
对于李先生的这一答复,在场多数人表示无法相信,他们也不愿离去。赵先生拿出一张6月份李先生写给他的字据,上面写着当月还清保证金等内容,“他承诺过好多次了,但直到现在一分钱都没有给,你叫我们怎么信任他。”
此外,在场人表示,他们手上的合同仍是和《东方炮龙》剧组签订的,“电视剧名字都改了,我们去哪里找他。”大家担心合同成为一纸空文。据了解,来此要钱的人中,已经有人将此事诉诸法律。在场几人也表示,会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追回钱。
据了解,就此事,当事双方均已经报警,警方已经介入此事。当日下午5时,记者了解到,经过协商,公司答应两日后给钱,并给在场人写保证的字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