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纪委、湖北省监察厅22日在武汉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上半年,湖北省严查“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市厅级官员案件20件,查办县处级官员案件187件、乡科级官员案件859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238.7万元人民币。
湖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张依涛介绍,2014年1月至6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5937件(次),初核5429件,立案4422件,结案3529件,处分党员干部3589人,移送司法机关238人。查办案件特点主要体现在:一是严肃查办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二是严肃查办贪污、受贿、接受礼金等违纪违法案件,三是严肃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四是严肃查办重点部门、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五是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侵害民众切身利益的案件。
据通报称,2014年上半年,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厅直接查办的大要案有:原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罗长刚案,原鄂州市政协主席刘沐珍案,原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总经理张勤耘案,原湖北省科技厅副厅长张震龙案,原湖北省国资委副主任鲁力军案,原荆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幸敬华案,原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宏强案,原宜昌市副市长郑兴华案。
张依涛表示,2014年下半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太熟,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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