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改革委通知:部分专业服务费标准放开

2014年07月23日 09:20   来源:西宁晚报   

  根据通知,将放开我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服务费收费标准,其收费标准由供需双方依据服务质量、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对我省义务人员进修费、卫生防疫人员进修费、卫生防疫人员培训费收费标准仍实行双方协商确定,不再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通知要求各相关专业服务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各地区和各部门应当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不得以任何特殊理由限制或指定服务。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加强相关专业服务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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