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3年来,山东省文物局和公安厅联合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全省共破获涉文物犯罪案件214起,其中公安部督办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17名,打掉团伙55个,追缴文物280余件。
自2011年以来,山东省文物局组织或联合其他部门开展文物消防安全、防雷安全、馆藏文物安全、文物工地安全、公共安全及重大节庆活动执法检查和安全检查31次。查处和督办毁坏全国重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违法建设、擅自改变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体制等行政违法案件40多起。目前,山东文物、公安、海关等部门已成立了“山东省打击防范文物犯罪联合办公室”,文物、海洋部门还联合建立了“山东省管辖海域内文化遗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山东强化文物安全、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山东省文物局内设督察执法处,负责全省文物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目前,全省共有专兼职文物行政执法人员760多人。济南市长清区、淄博市临淄区、曲阜市、邹城市、青州市、沂南县等8个县(市、区)成立了专职文物行政执法队伍。全省各级文物部门自上而下建立了安全监管、执法巡查、案件报告、督办、通报、案卷管理、应急管理、考核、奖励、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自2010年起,山东省文物局每年举办一期文物安全管理人员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至今已连续举办4年,培训人员600多人次,文物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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