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审计厅厅长蓝佛安29日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广东省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该报告显示,2013年广东超过120亿元政府资金未拨付使用,包括近50亿元社保调剂金未及时下拨广东各地,30亿元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未拨付使用。
这份报告显示,广东公共财政2013年初预算中安排的扶贫、节能环保和交通运输支出3.09亿元、5.08亿元、1900万元,以及2013年度新增财力安排的推进“双转移”专项资金、欠发达地区贫困村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11.45亿元、2.22亿元,截至2013年底仍未拨付使用。
此外,2013年广东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安排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支出30亿元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支出2.1亿元,全部未拨付使用;2012、2013年年初预算安排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9.19亿元、9.2亿元至当年底全部未拨付使用。
预算资金未拨付给项目使用的情况,在广东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中也存在。2013年社保基金管理中未及时将调剂金49.56亿元下拨广东各市;国资监管专项经费支出率低,2013年广东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国资监管专项经费2822万元,支出1120.8万元,支出率仅为39.7%。
政府资金未能及时使用出去,加剧了结余结转,使得政府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报告显示,广东省级政府性基金2013年底结余结转额达283.25亿元,是年初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2倍左右。
另外一方面,该报告称,2013年广东部门预算执行中追加比例较大,在省人大通过的预算中,部分项目预算未列入部门预算而采取追加方式。2013年,广东省级部门预算在执行中追加比例为29%,其中项目支出追加是年初部门预算安排的1.96倍。此次审计重点抽查的30个省级部门预算单位,预算执行中追加比例达58%,其中最高的部门达到84%。(完)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