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全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于明年年底完成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省政府于2011年成立了法律顾问委员会,目前,我省38个省直部门中有6个部门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或聘任了法律顾问,并与11名法律工作者建立了服务关系。8个市州政府中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或聘任法律顾问的有6个,并与71位省内外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建立了服务关系。此外,西宁市、海东市和海北藏族自治州参照省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的模式,建立了较为规范的法律顾问制度。46个县(区、市、行委)政府中有31个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或聘任法律顾问。
但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中,我省各级政府和部门依旧存在工作差异大、法律顾问专业结构单一、组织机构不健全等问题。因此,会议要求,省和市州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要尽快建立起本级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以便为本级政府及基层做好人才储备和推荐工作。此外,8个市州和格尔木市人民政府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工作;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所有县级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要在明年年底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其他有条件的县(行委)也要尽快完成此项工作。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