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认为停车场的收费管理不规范拒绝交费,收费员则称车主未达到免费标准不给放行
●经民警调解,车主交费,并将堵在停车场出入口的车辆开走
为了5元停车费 双方硬扛3小时
8月3日上午10时,在南宁市阳光新城五象大道方向一处停车场,一小区业主与停车场工作人员因停车收费问题出现纠纷,业主把车停在出入口处长达3个小时,给其他进出车辆带来不便。经派出所民警调解,双方达成和解,该停车场的进出车辆恢复正常通行。
据了解,该业主上午开车到阳光新城一家超市买东西,把小车停在停车场内,买完东西后开车到停车场进出口处,收费人员要收取费用,业主觉得不合理拒不交费,收费人员见势拒不放行。僵持之下,该业主锁好车辆门窗,就下车离开了。
下午1时30分左右,记者赶到现场,发现车辆仍停在出入口处,而车主则不知去向。不久,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业主也回到了停车场。业主说:“我开车进来摁不出卡,收费人员跟我说停车不收钱,等我出来又说要收钱。”停车场的收费人员则说:“我当时是说不用取卡,进去停车超过半个小时收费,到超市消费满58元免费停车2小时。”
记者观察到,在收费亭处的确贴有“阳光新城蓝波湾商业街停车收费标准”,小型汽车白天停车超过半小时收取5元费用。此外,在超市入口处也张贴着指示牌“超市区购物满58元凭购物小票免费停小车2小时”。
收费人员称,该业主停车时间已达40分钟,且购物消费未达到58元,理应交5元停车费。记者接过业主的消费清单,看到购物金额为25元。该业主表示并没有看见停车收费标准。针对停车时间的记录,业主也表示怀疑,“我没有拿卡,你怎么知道我待了多久,说收多少就收多少,管理太不科学了”。
记者随即走到出入口取卡机,按下“取卡”按钮,的确没有出卡。在收费亭里的办公桌上,摆放有一个小时钟,还有车辆出入登记册。登记册是由收费人员手工记录,包括车辆的牌号、进入时间、出来时间和收费金额等信息。
对此,物业负责人解释,停车场原来分为进口和出口两处,从去年3月30日起,由于道路施工,原出口封住了,进口随即改为出入口,取卡计时改为人工记录车辆出入的时间。
下午1时50分左右,经过民警调解,业主按照停车收费标准交了5元停车费,车辆也驶离了停车场出入口,该停车场的车辆也恢复了正常通行。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