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宁寺内违建停工 最高或处以55万罚款

2014年08月05日 16:44   来源:北京晚报    孙乐琪

    今天(5日),热闹了好些天的天宁寺违法建设工地迎来了宁静的早晨。昨天,北京市文物局监察执法队来到正在施工的天宁寺,只见寺塔北侧两座三四层小楼已拔地而起,规模达2200平方米,在文保范围内,如此大规模的违法建筑,令人惊讶。

  记者昨天在现场看到,天宁寺塔北侧搭建着脚手架,在寺塔下方文物保护护栏内,距塔体近在咫尺堆放着许多木材、水泥、管道等建筑材料。历经了900多年风雨的天宁寺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今年7月中旬,有市民举报天宁寺在文物保护范围内进行违法建设。据了解,违建处原为一排平房,是历史遗留的非文物建筑,前一段时间,管理使用单位未经审批擅自进行违法建设,将原有的平房搭建成三层和四层的建筑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等有关条款规定。

  市文物局介绍,执法人员曾在7月24日和30日分别向北京佛协制发了停止侵害通知和停工通知,但经三次探访发现施工仍在继续。昨天上午,市纪委监察局驻市文物局纪检组监察处也到天宁寺督查违法建设调查处理进展情况,这是纪检部门首次直接进入文物执法行动中。

  天宁寺方丈法恩介绍,此处非法建筑由信众集资筹建,经三四年集资共筹得捐赠近1000万元,由本寺庙务委员会管理。法恩解释:“天宁寺2007年恢复为宗教活动场所,涉及人员食宿等具体问题。虽然政府于2004年拨款250余万元修缮文物,但僧侣、人员住宿的问题仍亟待解决。违章建筑所在地原先搭建的临时住房安全条件非常薄弱,甚至发生过人员触电的事件。”同时,由于文物保护的需求,原有庙宇不能安装空调、暖气,进行宗教活动的条件非常有限。本次修建的建筑,中间为进行参拜的高大砖造佛像,两侧为供人员居住的宿舍。

  对此赵建明回应,现行文物法规定,在文物保护范围内修建的建筑,如不经审批,均属违法行为,这是文物保护执法的重要依据。“如都可以不经审批私自行动,那么全市3480处不可移动文物点都各行己事,文物保护如何实现?天宁寺的情况,如上报审批,在原有建筑的基础上修缮、维修,完全可以做到文物保护与人员安全的‘双赢’。”

  西城区文物执法队孙队长说道,天宁寺接下来将根据相关程序进行处理,“依据文物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处理违法建筑第一步是责令改正,可能会责令天宁寺拆除现有违法建筑;经核查,如情节严重,不排除处以5万至55万元罚款的可能。”

(责任编辑: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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