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拟年内试点不动产登记 含个人房产登记

2014年08月08日 09:51   来源:厦门日报    张珺

  不动产登记,特别是房产登记,社会关注已久,但真正实施起来没那么容易。从今年开始,这项工作有望突破,我省计划在今年开展不动产登记试点,个人房产登记也在试点范畴之列。

  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日前出台《2014年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体制,在全省范围内由专门机构统一登记不动产。

  据了解,全省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体制的建立将经历四个过程,包括不动产登记职责的明确、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设立、不动产登记法规政策的研究起草、农村集体用地和农民住房确权登记发证。这四项工作都将在年内开展并力争取得实质性进展。

  整个登记体制的建立将从省级开始制定,然后落实实施。具体来说,省委编办、省国土厅将牵头梳理省直相关部门不动产登记工作情况,适时提出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和机构编制整合方案,调整省直相关部门分工。按照要求,今年我省将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推进试点单位职责整合、机构组建,并做好职责整合后省直部门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衔接工作。在此基础上,住建、农业、林业、海洋、财政和人社等部门将配合拟定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组建方案,通过组建专门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来推动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实施。

  整个不动产登记工作有望率先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住房确权登记上取得突破,我省今年就将开展农村地籍调查,加快推进包括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民住房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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