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的农民朋友有了新福利!8月7日,记者从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新闻通气会了解到,河南省将于10月1日起,全面实行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参合农民合规的自付医疗费,累计1.5万以上,可在新农合基础上二次报销,最高可报30万。
据了解,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延伸和补充。参合农民不再另掏保费。
会上公布了大病保险补偿标准:参合人员年度住院累计费用,扣除新农合补偿后,合规自付医疗费1.5万以上实行分段补偿。1.5~5万(含5万)部分按50%补偿,5~10万(含10万)部分按55%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65%补偿,年度补偿封顶线3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定额补偿自付费用、意外伤害、超出“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和“新农合基本诊疗项目”规定的费用等五类费用将不纳入保障范围。
“对于今年1-9月份住院治疗的参合人员,同样能赶上这次‘头班车’。到参合地商业保险机构服务网点,即可办理补偿手续。”省农村卫生处调研员戴能光说。
记者了解到,为了确保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安全,省卫生计生、财政部门、定点医疗机构和商业保险机构将接受审计部门的严格审计,实行专账核算、封闭运行、年终结算。
戴能光介绍,大病保险将实行即时结报和一站式服务,全省统筹管理。郑州、新乡、洛阳三个先期试点市暂继续实行市级统筹,2016年之前将全部纳入省统筹范围。
截至2013年底,河南共筹集新农合资金996.69亿元,总支付率88.36%,6.89亿人次享受到新农合补偿。2014年,全省共8262万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98.77%。
(责任编辑:杨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