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窗口”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深圳一直把创新作为发展的生命线和灵魂,深圳国内有效发明专利累计和专利密度均居全国榜首。随着知识产权案件呈不断上升趋势,今年两会期间,郭小明等10余位代表联名呼吁设立深圳知识产权法院。记者8月10日从深圳市编办回复建议中获悉,深圳市委常委会已审议通过设立该院,现已按程序向省编办、省高院报送,“待最高人民法院同意批准设立后,即将组建”。 深圳知识产权案件数超全省三成
深圳是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初步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90%以上研发机构、90%以上研发人员、90%以上研发资金、90%以上发明专利来源于企业。华为、中兴、腾讯等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迅速崛起,国内外著名大学和研究机构相继落户深圳。”
深圳市人大代表郭小明说,截至2012年底,深圳国内有效发明专利累计达52768件,专利密度为50件/万人,居全国榜首;中国驰名商标累计达103件,居全国副省级城市首位;有效注册商标累计达199863件,平均4.76个市场主体拥有一件注册商标;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申请量8024件,连续9年居全国首位,占全国申请总量19926件的40.3%。在中国城市竞争力研究会、香港浸会大学当代中国研究所主办的“2012中国城市分类优势排行榜”中,深圳在十大创新城市排行榜中名列榜首。
随着有效发明专利数量变大,深圳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也呈不断上升的趋势。“深圳这类案件总量很大,2012年和2013年两级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分别为9556件和7908件,新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735件和569件,新收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1件和6件。深圳两级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超过广东省的三分之一,接近全国的十分之一。”郭小明说。
广州珠海都拟设知识产权法院
另一方面,深圳知识产权案件类型也日趋多样化,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从传统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逐步扩展到新技术条件下的新类型案件,比如网络著作权、基因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垄断等领域,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基本覆盖了TRIPS协议(即关贸总协定知识产权协议)规定的所有领域。“深圳法院这几年审理了一大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比如苹果公司诉唯冠公司IPAD商标权属纠纷案、华为诉IDC标准必要专利纠纷案等。”
郭小明说,深圳法院是全国法院中较早开展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专业化改革的法院之一,早在1994年深圳市中院就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庭。目前,全市六个基层法院已全部获授权审理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件之外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一审案件。去年,深圳市中院就受理了45宗境外企业提起的知识产权维权诉讼,这也意味着深圳知识产权审判的品牌效应正在不断显现。
“在深圳试点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有利于提高全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也可以在司法管理体制、审判管辖制度、司法权运行机制和司法人员激励保障机制等方面大胆改革探索。”郭小明说,广州、珠海市委均已分别同意广州、珠海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深圳应加快步伐。
对于代表们的建议,深圳市编办表示,从促进深圳创新型城市建设来考虑,确有必要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机构。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