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96369新闻热线接到这样一个求助电话,“妻子患有重病无法在省内医治,转外就诊回来后,想通过新农合报销医药费,却因为一张转院证卡住了。”
记者采访后得知,李先生家住西宁市城北区大堡子镇,生活拮据。今年年初,李先生的妻子严芙蓉被诊断出患有脑干瘤。“当时在青海大学附属医院神经外科看病,医生说需要做手术,但是省内的医院没有这个条件,得转外治疗,并推荐去北京天坛医院。”李先生说。
随后,李先生带着妻子到北京天坛医院,院方检查后表示手术风险很大,推荐患者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7医院接受放化疗,稳定病情。住院42天,住院费近10万元。“想着有新农合可以报销一部分医疗费,但是报销费用需要一张转院证,为了这张转院证,我已经跑了快两个月了。妻子的复检时间就快到了,报不下来,妻子就将面临着断药。”李先生无助地说。
一张转院证到底有多难开?8月7日,记者来到青海大学附属医院神经外科,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医生说:“患者当时的情况是没有办法在省内医院手术,我建议他们去北京天坛医院看能否手术。但是,患者并没有在天坛医院做手术,而是在其他医院做了放化疗,我这里无法开具转院证。”问及是否可以先去治疗,回来再开证明,这位医生回复,如果患者做了手术,转院证明可以回来补开。
转院就诊的手续到底要经过怎样的流程才能办理?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医保办主任卢秋红表示,当患者有必要转院治疗时,必须准备好转院审批表、病情介绍等相关材料,由医保办、医务部等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转院。回来报销时需携带住院原始发票、病案首页等资料,才能办理报销。
会不会有先治后转的情况?卢秋红说:“转诊中,‘先斩后奏’的情况是行不通的。”那么,主治医生为何会说如果患者做了手术,可以回来补开?卢秋红回复:“这是不可能的。”一句话,患者糊里糊涂地去了外地就医。卢秋红表示,目前,院方正在积极协调此事,希望能帮助李先生一家减轻医疗费用的重担。
就此,西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新农合管理科科长杨萍介绍,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对于在省内无法救治的疾病,由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后出省治疗,报销时需先承担符合规定医疗费用10%。为了方便参保者就医,医保经办机构不再对转诊证明进行审批。李先生的这种情况,也只能按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住院医药费用保底补偿制度,对因病情特殊而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自行到异地就医经医保管理部门核实批准后,住院费用按政策范围内的30%给予报销。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