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从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获悉,广东省近日印发《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提出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对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行业禁入和市场清退等措施。这是国家规划纲要出台后第一个出台的省级地方性规划。 《规划》提出,到2020年,广东基本建成与国际惯例接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成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规范运行的示范区。
《规划》明确了广东省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的重点建设内容。
政务诚信建设致力于规范行政履职行为,大力实施网上政务服务创新,建立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强化政府示范推动,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
商务诚信建设致力于加强行业诚信管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实施分类监管,强化守信自律。在生产、流通、食品药品安全、金融税务等十三个领域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提出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对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行业禁入和市场清退等措施。
社会诚信建设致力于加强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用工、教育及科研、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诚信建设,建立完善诚信约束机制,加强从业机构和人员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建设,打击违法失信行为,提高社会诚信水平。司法公信建设致力于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严格公正司法、加强司法执法和从业人员信用建设、健全促进司法公信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司法工作的公信力、权威性,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围绕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规划》提出网上政务服务创新、信用信息应用示范、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人群诚信建设、司法公开、信用服务机构培育和信用人才培养等八项重点工程。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