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13日对汽车经销企业开出首张罚单;最近,湖南省工商部门查办的全国首例保险垄断案收尾。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竞争机制日益受到重视,加大反垄断力度是必然趋势。但在反垄断调查执法中,取证难度大、案件定性难等难题还需破解。
湖北省物价局13日通报了武汉市场4家宝马汽车4S店协商统一收取PDI检测费构成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问题,对鄂宝、中达江宝、汉德宝、宝泽4家宝马汽车经销4S店分别处以93.79万元、34.16万元、19.72万元、15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今年有关部门展开反垄断调查以来,对汽车经销企业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事实上,自去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频频“出手”反垄断。2013年,贵州茅台和五粮液两大酒业巨头,因为达成并实施了白酒销售价格的纵向垄断协议,分别被处以2.47亿元和2.02亿元的罚款;六家知名奶粉生产企业因价格垄断行为总计被罚6.6873亿元;近期,国家工商总局专案组对微软公司的四个经营场所进行了反垄断突击检查;历时2年多时间,全国首例保险行业垄断案的查处工作也已经接近尾声,多家保险公司受到了行政处罚。
《反垄断法》在国外被称为“经济宪法”。由于取证难度大、案件定性难,当前反垄断调查执法还面临着不少难题。
湖南省工商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局局长袁文球介绍说,反垄断调查不仅要考虑垄断行为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还要考虑对消费者的利弊。有垄断行为并不一定违法,还要看是否滥用垄断地位,是否侵害消费者利益,这是反垄断调查中最关键的因素,需要大量的调查取证和研究论证。
比如,湖南保险垄断案自2012年开始启动调查以来,重点调查了四个市州50多家协会和公司,案件卷宗达上百件。近期,国家工商总局对微软的反垄断调查则动用了北京、上海、广东、四川等9省市近百名工商执法人员。
反垄断调查的对象往往是平时很“牛气”的重要行业、大型企业,他们如果不配合甚至阻挠调查,将给执法部门的调查取证增加很大难度。在近期对微软的调查中,国家工商总局明确表示,微软公司要严格遵守中国法律,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阻碍案件调查,保证案件调查的客观公正。
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郑鹏程认为,现在很多垄断的形式隐蔽,行政执法部门调查权限有限,有些证据无法通过公开渠道获得。特别是对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纵向限制竞争协议,这些行为是否合法,取证和分析的难度更大。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