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警方近日发现,有网民在互联网上散布谣言以及发表极端言论,故意扰乱公共秩序。
7月11日,江宁区网民刘某(男,30岁,某洗浴中心职工)在微信群中散布“恐怖分子混进来,一夜砍死七八个人”等谣言;8月14日,浦口区网民黄某(男,26岁,个体职业)为寻求刺激,在QQ群中称“我是恐怖分子,要把火车站炸了”;8月14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民李某(男,27岁,某公司员工)道听途说,在微信群中发布“南京机场确诊一例埃博拉”的谣言……刘某、黄某、李某等9人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他们予以行政拘留或罚款处罚。南京警方提示,散布谣言、发表极端言论,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