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酒烈士”事件:75万公款改参与者承担

2014年08月18日 21:07   来源:新华网   李建国张志龙

  【广东“酒烈士”事件:75万元公款改参与者承担】广东乐昌市纪检部门对“酒烈士”事件相关镇党政班子成员进行了立案调查,并责成组织者和参与者承担对死者相应的赔偿责任。今年初,广东韶关市乐昌市沙坪镇官员“酒后猝死”,镇政府花75万元“摆平诉求”。因群众举报,引发社会热议。

  回顾 广东一副镇长酒后死亡 镇政府公款赔偿75万

  新华网北京8月17日电 (记者李建国 张志龙)又见官员“酒后猝死”,镇政府花75万元“摆平诉求”:近日,这起今年初发生在广东韶关市乐昌市沙坪镇的“酒后猝死”事件,因群众举报,引发公众轩然大波。

  8月16日,乐昌市有关部门在接受新华社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赔偿协议”是镇政府擅自与死者家属达成,镇领导还擅自决策“动用财政资金”支付高额赔偿,一名镇主要领导“涉嫌严重受贿”……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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