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企改革探索员工持股参与企业改制

2014年08月19日 14:18   来源:广州日报   

  广东深化国企改革纲领性文件颁布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此轮改革重点

  昨天,记者从省国资委获悉,广东深化国企改革纲领性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改革意见》)已正式颁布,为国企改革指明了方向,深化国企改革正式拉开帷幕。按照改革意见,2020年,竞争性国有企业基本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广东计划形成30家左右年营业收入超千亿元或资产超千亿元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

  据悉,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的省委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意见,把“国有企业改革”列为全省15项重点改革任务之一。

  进展:已筛选50家企业开展体制机制创新试点

  据悉,目前广东省国资委已在研究安排贯彻落实《改革意见》。国资委开展了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国有资本运营平台等研究,为改革做好充分准备。目前,已有近200亿元的项目资产在交易平台上依法依规完成了交易。同时,为规范产权流转,专门出台了《关于规范省属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及操作流程指引,强调信息公开化、评估规范化、竞价制度化、交易平台化。

  广东省国资委已经在省属企业二、三级近2000家企业中筛选约50家试点企业,开展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国资委结合广东实际,已完成监管清单、报备清单、奖惩清单的梳理和制订工作。未列入监管清单的事项,由企业自主决策。着眼于管资本的需要及放大国有资本的撬动作用,做实做强恒健公司及论证成立新的持股平台公司。第三季度,全省国资系统推进混合所有制项目展示大会将举行,再次集中推出招商项目。广东省将切实摸清国企家底。

  试点:丝纺集团、盐业系统将尝鲜混合所有制

  广东省国资委下一步将重点试行六大工作:丝纺集团集团层面引入国际品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盐业系统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产权集团经营班子完全市场化选聘并以公司董事会为主考核经营班子试点;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开展股权激励和市值管理试点;重大财务信息公开试点; 3家省属企业纪检体制改革试点。

  据悉,国资委将成立若干工作组,深入各地级市和各省属企业指导改革、督促检查改革的落实。同时,省国资委将加大包括改革在内的核心工作的考核力度,督促企业将改革落实。

  《改革意见》彰显五大亮点

  探索员工持股参与企业改制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此轮国企改革的重点和关键。国资系统有关人士表示:“理论上,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本质上是产权制度改革。国有企业必须通过产权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非常切合广东当前的实际。”

  据介绍,此次改革意见的一个创新之处在于探索员工持股。《改革意见》提出“探索企业员工出资参与企业改制”,“支持企业经营管理者、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采取多种有效方式持股”。

  以事后监督和年度评价制衡董事长

  广东省国企将明确定位,强化出资人职权,实施授权管理。对管理运行规范、内控机制健全、生产经营稳健且3年内未发生重大经营风险的国有企业,进一步落实企业董事会在投资决策、业绩考核和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等方面的职权。

  通过创新国资监管手段,以建立出资人管理事项清单制度为切入点,调整优化国资监管职能,分类明确监管清单、报备清单和奖惩清单,未列入监管清单的事项,由企业自主决策,最大限度精简出资人审核事项。实行国有产权首席代表报告制度,以事后监督和年度评价的方式加强对企业董事长的决策行为的规范与制衡。建立企业重大问题监管约谈和综合“会诊”制度,促使企业及时防范重大经营风险。统筹整合监管手段,实现“一个口”对接企业,避免重复监管。

  形成约30家超千亿国有控股企业

  据悉,改革目标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实现国有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国有资本主要集中到基础性、公共性、平台性、资源性、引领性等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广东计划形成30家左右年营业收入超千亿元或资产超千亿元、初具国际竞争力的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显著增强。

  40~50家省属二级及以下企业开展试点

  改革目标就是让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省国资委已明确,择优选取40~50家省属二级及以下企业开展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力争通过三、五年的努力,培育一批像宏大爆破、省广股份那样具有优秀团队、良好机制、资本价值、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

  支持国企作价出资(入股)配置土地

  改革主要目标是明确不因改制重组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完善相应的配套政策和规定,充分调动企业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政策,加大对企业改制、兼并重组、实施上市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税费政策的指导和扶持力度。支持国有企业按规定采用作价出资(入股)方式配置土地,促进企业发展。

(责任编辑: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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