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多措并举加强河道采砂管理

2014年08月19日 14:46   来源:政府网站   

  日前,广西出台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方案,通过完善法规体系、建立采砂权出让制度、健全执法监管机制、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执法治理行动等措施,加强和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确保河道行洪、航道通航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是完善法规体系。修改完善有关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建立河道采砂管理行政首长责任制,明确政府负总责、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同管理的监管体制,强化行政执法强制措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为依法管理和执法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是完成采砂管理规划,严格履行审查审批程序。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范、规程抓紧组织编制完成本行政区划内河道采砂规划,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未经政府批准采砂规划的,不得组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采砂权,不得批准河道采砂许可(发证) ,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建立采砂权出让制度,适时推广试点经验。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开展河道采砂权公开出让试点工作,通过抓好试点、树立典型、总结推广,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权公开出让方式和监管模式,建立完善采砂出让权管理制度。

  四是建立健全执法监管机制,加强采砂执法监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河道采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市、县水利、公安、国土、海事、航道、财政、工商等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形成强大的执法监管合力,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对非法采砂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敏感河段、重点水域实施重点防御、重点打击。

  五是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执法治理行动。从2014 年8 月至11 月,在全区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执法治理行动,重点对采砂管理机构及相关部门职责分工、采砂规划编制及审查审批、采砂许可出让方式、清理沿江砂场、执法队伍建设及监管、收费及使用等进行自查,对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对非法采砂活动严重及问题突出河段,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执法治理,对非法采砂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取缔无证采砂、无证采(运)砂船舶和乱采乱挖等危及河道行洪、航道通航、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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