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规:无办公场所也可开办企业 节省房租投资

2014年08月19日 14:48   来源:南宁晚报   

  《广西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创业者没有办公场地是否可以开办企业、办理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等一些疑问随之产生。昨日记者获悉,广西工商局相关文件对此做出了释疑。

  长期以来,很多创业者受资金的限制没有办公场地,据介绍,没有办公场地是可以开办企业的。按照《办法》第十条规定,可以使用所托管商务秘书企业的住所或者办公区域作为企业住所。

  办理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又需要提交什么材料?使用自有场所的,提交房屋或者土地权属证明。使用非自有场所的,提交租赁、借用合同及房屋或者土地权属证明。尚未取得权属证明的,提交房屋购买合同、土地使用权受让合同、房屋竣工验收、规划建设许可等其中一种证明文件。无法提交上述证明的,提交土地房屋管理部门或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合法使用证明即可。

  《办法》又规定,经营者可以“一址多照”,即一个地址可以登记多家企业。什么公司、企业适合这一条例,这也是经营者比较关心的问题。据了解,从事电子商务、软件设计、动漫游戏制作、文化创意、咨询服务等行业,这些新兴行业对住所要求不高,一张办公桌、一台电脑就可以开展经营活动了,还可以使用集中办公区域办理工商登记,实现“一址多照”。这条规定出台后,无疑为投资者节约了房租投资成本,有利于小微企业和新兴业态等创业者的发展。

  随着企业的壮大,企业新增了多个经营场所,经营者有疑问,是否必须申请设立分支机构?据广西工商局在做好《办法》贯彻通知附件中释疑,企业新增经营场所,不一定要设立登记分支机构,可选择在营业执照内登记经营场所信息,也可申请设立分支机构。根据《办法》第五条规定,“企业可以设立多个经营场所”,即允许“一照多址”,对无需前置审批并符合条件的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一个企业可以申请办理多个经营场所登记,允许该企业只办理一本营业执照,免于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据介绍,《办法》的实施,是今年3月1日起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大大刺激了新型小微企业的发展。从3月份起至7月31日,广西新登记企业36982户,比去年同期增长15.51%,公司制企业新登记30357户,比去年同期增长96.77%,企业总户数达405360户。

  话你知

  所谓“商务秘书企业”,是指为无办公实体的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及其他配套商务秘书服务的企业。对没有办公实体的电子商务者,允许通过商务秘书企业进行日常办公托管,可以使用商务秘书企业的住所作为企业住所进行注册。(完)(来源:南宁晚报 作者:高宇峰 吴滢熙)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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