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2000多元购买的婚床竟然一坐就垮,你说晦气不晦气?更为郁闷的是,商家认为这床是尾货,只帮修不包退换。
昨日上午,程女士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两个月前,程女士在中山北路精品家私城帮儿子选购婚床。在一家名为沃森堡的店内,她看中了一张宽1.8米、长2米的大床,售价为2400元。程女士觉得价格合适,床也不错,没仔细查验就付了款。
新床买回来后,程女士把它放在为儿子准备的新房里,一直没有使用。
7月31日中午,程女士的儿子去新房整理东西,坐在新床上休息,没一会儿,床竟然被坐垮了。
新买的婚床竟然垮了,儿子没少埋怨程女士,母子俩还为此堵了气。“幸亏不是我这个老人家坐在上面,要不然肯定会伤筋动骨了。”程女士马上打电话联系商家要求退货。商家表示,这张床属于该店的尾货,程女士买的时候就告知了,并表明购买后不退不换。现在床坏了,只能帮维修。
第二天,商家上门把坏床维修了一番。床是能用了,但床板底加了一根用于固定的木板,很是难看。程女士还是希望退货,于是向城北工商所投诉。
8月15日,执法人员联系了商家吕老板。吕老板依然强调,床是尾货,出现问题只能维修不能退换。
据执法人员介绍,依据消法第18条和第19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执法人员说,这些条款适用本案例,程女士所买的婚床不能因为商家说是尾货而免责,执法人员责令商家全额退款。
16日,商家来到程女士家把问题新床拉走了。昨天上午,程女士收到了商家退还的购床款。
(责任编辑:杨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