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20日从省民政厅对省政协的提案答复中获悉,在我省划定向社会组织转移的行政审批事项中,目前已有近半的转移事项实施到位。
省民政厅在答复中透露,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原作为行政审批事项管理的103项资质资格认定、评比评审等事项将分类有序向社会组织转移,承接主体包括社会组织、市场中介组织等,以行业协会、商会等为主,同时对转移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求各相关部门逐项制定后续监管办法,目前已有近一半的转移事项实施到位。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