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近半向社会组织: 转移审批事项已实施到位

2014年08月21日 09:51   来源:南方日报   

  笔者20日从省民政厅对省政协的提案答复中获悉,在我省划定向社会组织转移的行政审批事项中,目前已有近半的转移事项实施到位。

  省民政厅在答复中透露,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原作为行政审批事项管理的103项资质资格认定、评比评审等事项将分类有序向社会组织转移,承接主体包括社会组织、市场中介组织等,以行业协会、商会等为主,同时对转移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求各相关部门逐项制定后续监管办法,目前已有近一半的转移事项实施到位。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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