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土方施工作业行为管理暂行规定》实施
市民可微信举报扬尘弃土行为
土方施工作业管理纳入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不良行为将被公布
环境空气质量是市民的关注热点,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就是城市扬尘,而土方施工作业是造成扬尘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南宁市城市建设进程中,如何预防和减少土方施工作业对空气质量和市容环境的影响,是南宁市的重点工作之一。近日,南宁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南宁市土方施工作业行为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对土方施工作业的报监手续和文明施工要求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公布了土方施工作业行为主要监管部门及投诉电话,市民发现土方施工乱象问题可进行投诉、举报。
《暂行规定》中提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含的场地平整、土方开挖和室外工程等土方施工作业(在已交付使用的城市道路维修挖掘、临时占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以及园林绿化等土方施工作业,由市城管、园林部门进行现场监管)都需要办理报监手续。土方施工作业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或者用地蓝线图等相关文件),并按有关规定落实现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前期条件,核查合格后即可申请办理土方施工作业分项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和安全措施备案手续。涉及土方外运的,须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后,方可进行土方作业。
《暂行规定》提出,按照“集中监督执法,部门配合协调”的原则,明确建设、城管部门对作业场地内部和外部的主要执法职责,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园林、环保、国土、规划等执法部门通力配合,多管齐下,从作业现场内部安全文明措施落实,到场外车辆审批、道路运输、渣土处置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和严格执法。
据介绍,建立土方施工作业违法行为查处联动机制是《暂行规定》的一大亮点。通过资源整合、优化流程和信息对等公开等手段,破除既有的部门利益,改变原来“单打独斗”的管理局面,积极创建各单位分工协作、信息共享、联动处置、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从根本上在各个环节解决土方乱弃、施工扬尘、渣土撒漏的问题。
另外,将实行土方施工作业违法行为首查责任和移送机制。巡查、检查发现或者接到投诉、举报反映土方施工作业违法行为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开发区管委会为首查责任单位。土方施工作业管理纳入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对土方施工作业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单位及个人,其不良行为将记入诚信档案,并统一公布。
《暂行规定》同时公布了土方施工作业行为主要监管部门及投诉电话,记者了解到,建设主管部门也开通了手机公众微信(南宁建管处—工程监督),广大市民们若发现土方施工乱象问题可通过微信进行举报、投诉。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