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高速雷锋班组”组建于2012年8月,正式命名于2013年4月,班组共有成员62名,隶属于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班组组建以来,积极创建适合青海交通运输特点,大胆创新,坚持以服务好高速公路过往司乘人员为工作目标,以展现交通窗口单位形象和赢得社会各界满意为工作动力,为高速公路过往司乘人员提供文明、优质、高效的服务,成为青海公路收费行业窗口服务领域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班组成员从学习雷锋精神、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抓起,学习雷锋同志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学习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学习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学习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真正把雷锋精神融入到文明服务中去,真正做到“想司乘人员之所想,急司乘人员之所急”,形成全心全意为司乘人员服务的良好风气。针对高速公路运输车流量大、服务面广,过往司乘要求高等特点,雷锋班组成员积极参加各种文明礼仪培训,认真学习机场航空服务规范,在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后,他们大胆创新,把目标定位在既适合高速公路运输特点,又与航空服务接轨的优质、高效文明服务上,开始了“青海高速雷锋班组”的创建工作。借鉴经验,强化措施,不折不扣地执行“文明优质服务标兵”标准、“微笑天使”标准、仪容仪表标准、示范班组成员初选标准、示范班组工作“十不准”、十佳文明服务标兵标准、四星级收费员标准,优秀监控维护员标准、服务方法、岗位工作流程、车队通行五步曲、文明发卡七步曲、文明收费八步曲等14项规范具体要求,确保了创建活动高标准启动,高要求创建。建立完善了《青海高速雷锋班组人员档案》《雷锋班组工作计划及总结》《雷锋班组各项规章制度》《雷锋班组各项服务规范》《雷锋班组文化内涵》《雷锋班组工作简报》《雷锋班组人员投稿》《雷锋班组案例总结》等档案,建立“青海高速雷锋班组”工作准则、考勤制度、考核制度和准入、淘汰、奖惩机制,雷锋班组成员选拔公开公正、优中选优,并实行考核末位淘汰制度,保证了雷锋班组工作有序、纪律严明、奖罚分明,把雷锋班组打造成为一支人人都出色、事事争一流的特色班组。
“青海高速雷锋班组”组建以来,在为司乘人员用心服务的实践中,不断钻研探索,创新服务方法,经过实践摸索,归纳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文明服务方法。积极开展“一日四德三做”职工素质提升活动,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与日常收费工作紧密结合,雷锋班组成员自觉地反思在“四德”方面的点滴行为,努力争做单位好职工、家庭好成员、社会好公民。建立完善“五常”管理模式(即日常工作常调研、领导决策常沟通、收费环境常清洁、收费工作常规范、收费人员常自律),固化服务规范,努力做到“三要三不”(要以双向交流抓好文明用语、要以饱满热情抓好规范服务、要以坚持原则抓好收费纪律;瞄准收费目标不放松、加强服务监督不松劲、确保文明服务不马虎),不断改善收费服务环境,让文明服务溢满青海高速。
2013年9月6日,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梁晓安一行视察了“青海高速雷锋班组”创建工作并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打造"青海高速雷锋班组"服务品牌思路正确、理念清晰,是省交通厅、省高管局审时度势,顺势而为,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活动点选得好、示范性强,具有很广的影响力和很强的带动性。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