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编辑 方毅夫/制图
昨天,商报A11版《想要二孩 得退独生子女奖励费?》的报道引发广泛反响,上百位读者给商报记者打来电话,说了自己的看法。
商报记者联系到了相关政策的起草者和参与者,探讨“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意义及“单独二孩”政策在我省的实施情况。
说法A
在省人大常委会讨论中
“退费”未形成争议点
今年5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6月3日正式公布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在我省落地。
作为新修订《条例》的起草者和参与者,河南省卫计委政策法规处处长王立英说,在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的讨论会上,没有把《条例》中第二十条中关于“申请再生育的单独夫妇需要退还已领取的独生子女奖励费和其他奖励”单独列出讨论,也没有形成争议点,这一条法规沿用以往规定。
说法B
每年10亿元左右的奖励费,必须起到奖励作用
王立英认为,在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已经承诺不再生育的,在发证的同时给予一定的奖励和优惠政策,若后来生育意愿改变又想生,那么在承诺不再生育的情况下得到的奖励,应该退回。
他举例说,一些人在生育第一个孩子后领取了国家的奖励,领了几年后又想生育,若两者兼得,这对于有二胎意愿但一直没有领取奖励的人不公平。
“我省每年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在10亿元左右。”他表示,若生育二孩后不退还已领取的奖励,那这个钱就没有起到作用。
他介绍说,奖励费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月开始,发放到独生子女年满18岁时。目前的发放标准是:向独生子女的父母双方每人每年发放240元,发放金额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随时进行调整。
说法C
两个月里发放了8000多份“二孩生育证”
王立英介绍,自今年6月3日开放“单独二孩”至7月底,已接到12000多份申请,发放了8000多份“二孩生育证”,余下的在审核中。
对于《条例》改动的可能性,王立英表示,《条例》属于地方性法规,在现实中需要严格执行,若改动需要走相关流程。他认为,改动的可能性不大。
“孩子5岁了,一直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现在申请是否会补发之前的奖励?”有市民问。王立英说,之前没有申请独生子女奖励就默认为还有生育的意愿,不会补发奖励。在递交申请后,相关奖励可按月发放。
(责任编辑:杨淼)